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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4/12/31 0:00:00 出处:本站 作者:王友亮 有916位读者读过


  在龙都中心小学第七届第二次教职工(会员)大会上通过了新修订的

《龙都小学教职工师德考核细则》。

龙都小学教职工师德考核细则

分值:200分   由校党支部、工会等部门考核

一、师德表现:优秀120分,良好80分,合格50分,不合格0分。

优秀标准:自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无体罚变相体罚现象,平等对待学生,不从事有偿家教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接受家长的礼金或礼品,维护集体利益,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被评为师德表现不合格:

1、 有家长投诉的体罚变相体罚行为,造成后果的。

2、 根据举报,经查实进行有偿家教的。

3、 违法乱纪被公安部门登记的。

4、 乱订教辅资料造成不良影响的。

5、 有损害学校声誉行为被媒体曝光的。

6、 在校内公共场所抽烟、在上班工作期间玩电脑游戏被领导发现的。

注:1、考核结论由学校行政、工会、党支部评、学生评、家长评的结果而定。

    2、凡学期内受到校内通报批评的,均不得评为良好以上等第。

二、政治思想表现:(80分)

1、 团结协助,顾全大局,有违反规定的言行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0分。

2、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积极从事临时工作,不服从调配一次扣20分,不认真完成任务一次扣10分。

3、按时参加集体晨会、校会、年级组会、学科组等各种会议,少参加一次扣

2分。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拒绝参加的一次扣2分。

5、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并按要求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少一篇扣2分。

6、认真写《师德档案》,不按时完成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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