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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四好少年”评比通知

发布日期:2012/4/25 17:02:19 出处:本站 作者:无 有1146位读者读过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百万少年争当

‘四好少年’展评活动”的通知

 

各市少工委:

2011年,全省各级队组织按照省少工委部署,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先队建队60周年贺信精神,积极灌输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开展了百万少年争戴四好少年奖章展评活动。活动按照普遍参与、层层发动、逐级推报原则,通过自我推荐、中队展示、众人评议等环节,全省100多万名少先队员参与各级各类四好少年展评,掀起了做党的好孩子,大家一起来创先争优的热潮,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取得了较大反响。

为进一步贯彻贺信精神,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会议精神,迎接省第六次少代会召开,引导全省少先队员成为富有理想、品德高尚、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新一代江苏人,省少工委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届百万少年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百万少年展示风采  四好少年快乐成长

二、参加对象

全省少先队员努力争当四好少年,在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等某一方面、某一小项或者各方面都取得明显进步和成绩的少先队员均可参加展评。

三、时间安排

1组织发动阶段(3月中旬):下发活动通知,在江苏少先队网站发布公告,提供各单位和个人下载复印。

2推荐展示阶段(3月下旬-5月上旬):学校大队部组织发动,少先队员可以通过我的进步我来讲”—— 讲述成长故事、我的同伴我来夸”——评议四好少年荣誉证书我来争”——命名四好少年等环节展示。

3省级展示命名阶段(5月下旬):各市在普遍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按比例推荐优秀队员参加省级展评(各市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各地上报的四好少年要具有广泛性、普遍性,不得集中于某一县区、某一学校(一所学校上报的人数不得超过10名)。省少工委将组织专家和少先队员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六一期间发布展评公告。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层层动员百万少年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作为全省共青团重点工作项目已列入年度考核,各级少工委要充分认识展评活动在促进少先队员进步成长、树立成才意识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活动的广泛动员和队员的普遍参与两个关键环节,将活动覆盖到所有学校、所有中队、所有少先队员。按照学校中队、大队——县级少工委——市级少工委——省级少工委的层级进行展示、评议、推荐、命名。各市各级少先队组织命名的四好少年累计总数不得低于本地少先队员总数的15%

2全面展示,突出成长。鼓励少先队员在学校、社区、家庭中充分展示自己的成长进步,形成同伴、师生、家长、社区共同参与,校内、校外整体联动的态势。突出少先队员在活动中的成长进步和个性化发展,不要求面面俱到,重在某一方面、某一小项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展评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与美德少年评比、学雷锋活动有机结合,使比、学、赶、帮成为常态,营造全省少先队员个个有目标、人人都成才的氛围。

3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级少先队组织通过开展富有本地特色的展示活动,在少先队员中掀起争当四好少年,携手共同成长的热潮。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学校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站、橱窗、小报等校内媒介,运用微博、QQ、短信、飞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发挥童谣、诗词、故事、歌曲、动漫、短视频、微电影等文化艺术载体作用,感染和影响少年儿童。省少工委将在江苏少先队网站和腾讯“江苏少先队”官方微博开设专题网页和微博空间展示活动中涌现的突出人物事迹,并推荐至《中国少年报》、《少年号角》等队报队刊以及江苏少儿频道等媒体宣传介绍。

各单位须将参加省级展评活动的候选人推荐表及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于515日前统一报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10号楼,邮编:210013,联系人:范 斌。联系电话:025-83393588(传真);电子邮箱:jssgw@126.com

参加省级展评活动的候选人的文字、图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传 江苏少先队专题网页。

江苏省少工委

20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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