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校务管理>>阅览文章
发布日期:2019/5/8 10:13:08 出处:江宁区龙都中心小学 作者:admin 有2953位读者读过
根据《江宁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省市文件要求,现将龙都小学2019年新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入学年龄规定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江宁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二、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一)、入学条件
适龄儿童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龙都社区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符合上述全部条件者,可在龙都小学报名入学。
(二)、入学流程
完全符合入学条件者,遵照下列流程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1.审核时间: 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2.审核方式: 先在门卫取号,再按照单、双号排队依次审核
3.审核要求:
(1)携带和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预防接种证;
(3)提前复印和现场递交监护人及儿童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户主页、父母所在页、适龄子女所在页)、出生证复印件等。以上所有证明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一)、入学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来宁务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符合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准生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待本施教区户籍儿童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持以上材料到龙都小学申请审核入学。若学校学额已满,区教育局在本区范围内给予统筹安排。
(二)、入学流程
完全符合入学条件者,遵照下列流程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1.审核时间: 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2. 审核方式: 先在门卫取号,再按照单、双号排队依次审核
四、其它相关说明
1.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如不及时报名登记,影响入学,责任自负。
2.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六月底发放施教区内(龙都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通知书;七月底发放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通知书。
4.招生咨询电话为13815895200,咨询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特此通告。
江宁区龙都中心小学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