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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6/15 13:32:51 出处:江宁区龙都中心小学 作者:王红娟 有1657位读者读过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 号》、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8 号)》部署,进一步营造优美的学校育人环境,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康的心理素质和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健康成长,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不当使用手机对学生学习生活产生的消极影响。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生手机实行专项管理。现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我校学生手机管理实施方案。
一、监管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勇
副组长:李国平
成 员:李家春、王友亮、王红娟、刘恋、佘亚丽、张秋、校家委会会长及主要成员
二、实施途径和方法
1、成立手机监管小组。
2、召开班主任会,学习文件精神,强调手机管理的重要性。
3、利用国旗下讲话,进行“学生手机文明使用”的倡议,通过多种途径向教师、家长、学生做好宣传工作。
4、召开教职工大会,严禁教师工作期间玩手机、上课期间接打电话,给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5、全面加强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
三、具体要求
1、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
2、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手机入课堂。
3、各班主任是本班手机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将本班学生手机放置在学校手机存放处。
4、各班级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如遇到应急情况,学生可向校内任何教职员工、门卫室借用手机。
5、全体教职工不得布置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的作业。
6、加强教育引导,学校将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课、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7、在校内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经发现由班主任代管一周,一周后由家长到校填写相关领取申请后方领回手机等电子产品。
8、做好家校沟通,学校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在家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此管理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江宁区龙都中心小学
2021年6月1日